发表时间: 2024-09-05 15:39
古时卖娃,常见。远的不说。近一点的,1988年我研究生毕业到安徽省芜湖市劳动局工作,第一份差事参与编撰《芜湖市劳动志》,其中有一章专门谈1949年解放后如何改造妓女,而所谓的“妓女”多数正是被卖的娃。举例说吧,像潘玉良当初就是被她舅舅卖到妓院的娃。当然,《芜湖市劳动志》里没写潘玉良,潘玉良1921年就离开了中国。艺术界的朋友对中国近现代画家、雕塑家、美术教育家潘玉良应该都不陌生。潘玉良(1895年6月14日—1977年7月22日),原名陈秀清,又名张玉良,字世秀,出生在扬州一个贫民家里。一岁时丧父,两岁时姐姐死了,到了8岁时母亲也不幸离开了人世,失却了生存支柱,孤苦伶仃,被舅舅收养。在潘玉良13岁那年,好赌成性的舅舅为偿还赌债把她骗到芜湖,卖给了县城的妓院怡春院,当了雏妓。她拒绝接客,逃跑10余次,毁容上吊数回,终于当了一位卖艺的歌女。幸亏遇到芜湖盐督潘赞化相救赎身,后改名潘玉良。
如今卖娃,违法。我当然不可能干卖娃的勾当。但是,我倒是正在卖“娃”。不过,我这个“娃”不是娃,却也像娃——乃是我新近脱稿的六卷本《成都日记》。
最近几年,因为出版散文随笔文集《遇见昨天》《为明天燃灯》《人生不是单行道》和七卷本《杨厚君散文集》,和人文图书出版界稍有了几位相熟的朋友。说相熟,不严谨,也仅限于相识吧。
于是,我先草拟一份“招贴”,云:待出版的六卷本《成都日记》,约1500千字,包括《亭子间里出文章》《一个人的沉吟》《痛苦了,就呻吟》《失语者说》《告诉你》和《总结》。这显然还不够,我又颇费笔墨地添加了“作品说明”。“作品说明”是这样写的:
关于我的作品,在此,我做一下说明,仍然是延续我前十本书的写作风格——日记体。而关于我的作品的体裁又是有些争议的。我是理工男,没有受过系统的人文学科的训练。最初涂鸦时,我着实也为体裁纠结过。我的高一语文老师孙昌瑞先生告诉我,思想不受体裁的限制。他的一语,彻底解放了我的思想。准确地说,我是借用散文,更准确地说,是以小品文的形式,来表达我关于哲学问题中关于人的存在的形式的思考。
既然说到我的作品是关于哲学问题的思考,我就不得不引申一下我对文学作品的看法。
何其芳先生在《关于谈诗》一文中说过,文学作品的思想性常常是表现得比较曲折的,文学作品的艺术性方面的问题也常常是复杂的、细微的。对此,我深以为然。
高尔基曾经说过,创作的欲望可以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之下发生:一种是由于生活的贫乏,一种是由于生活的丰富。在前一种情况之下就产生了美化生活的装饰生活的浪漫主义,在后一种情况之下就产生了真实地赤裸裸地描写生活的现实主义。我倒是认为创作的欲望并不是可以用“由于生活的贫乏”和“由于生活的丰富”简单概之。创作的欲望或许与文学作品或说艺术品的功能有关。艺术可以愉悦人,这是艺术的最低层次的功能;艺术的魅力,或说艺术的更高层次的功能是让读者从艺术的浸润中得到精神的自由。张炜在《羞涩与温柔》中说:“童年对人的一生影响很大。那时候外部世界对他的刺激,常常在心灵里留下永不磨灭的痕迹。差不多所有成功的艺术家,都在童年有过曲折的经历,很早就走入了充满磨难的人生之途。这一切让他咀嚼不完。无论他将来发生了什么,无论这一段经历在他全部的生活中占据多么微小的比例,总是难以忘怀。童年真正塑造了一个人的灵魂,染上了永不褪脱的颜色。你能从中外艺术家中举出无数例子,在此完全可以省略了。不过你不可忘记那些例子,而要从中不断思索,多少体味一下一个人在那种境况下的感觉。一个人如果念念不忘那种感觉,就会设法去安慰所有的人——他有个不大不小的误解,认为所有人都值得爱抚和照料的。当然他也很快醒悟过来,知道不需要这样,可那种误解是深深连在童年的根上,所以他一时也摆脱不掉。”对我来说,创作的欲望更多出于一种表达的本能。当然,这种表达并非信马由缰,而是一种无意识的意识,即首先让自己获得精神上的自由,同时,也希望读者通过阅读我的作品获得精神上的自由。艺术如果仅仅是为了愉悦人,这样的艺术如同两性古老的做爱,只能是一种动物的本能,即肉身的本能。严格地讲,这样的艺术甚至都不能称其为艺术——它只是一种原始的书写。
艺术最终的指向,必定是空灵。最近,我花了很多的时间阅读人文社的《中国现当代名家散文选编》。我斗胆说,如果一百年以后再做类似的选编,《梁遇春散文》《徐志摩散文》《施蛰存散文》《金克木散文》和《史铁生散文》仍是读者津津乐读的作品,而类似的《杨朔散文》一定无人问津。文学,其实还应包括艺术的其他门类,必须走向哲学,进而抵达人们内心的最幽深处,这是艺术的唯一通途。否则,艺术就是没有前途的艺术。文学即人学,这绝不是一句口号。什么是人学?人学就是关于人性的学问。
如果我的这些粗浅的看法有几分道理的话,我就可以骄傲地说,我的文字一直是朝着空灵的靶心射击的,尽管并不是每一篇日记都能击中靶心,但我始终围绕着这个靶心在写作。
四大出版社即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和上海译文出版社,我不敢联系。当然,上海译文出版社无须联系。为什么不敢联系?一是对作品的质量要求非常高,我自觉与他们的要求似乎还是有距离的。二是对于“小众书”出版费用高昂,我的作品显然属于“小众书”,我又不靠这些作品挣功名,高昂的出版费用自然让我望而却步。
如果联系小的出版社,出版固然简单,出版费用意思一下,对作品的质量要求也没那么严格。但是,我觉得把自己的“娃”下嫁到这样的“人家”委屈“娃”了,于心又不忍。
那该怎么选择呢?我认为,还是要给“娃”选择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比如,像《遇见昨天》遇到安徽文艺出版社、《人生不是单行道》遇到安徽人民出版社、《为明天燃灯》和七卷本《杨厚君散文集》遇到光明日报出版社,这就比较“登对”。这大概也是我为自己的“娃”确定的“择偶标准”。
说起卖“娃”,像莫言那样的名角,他的“娃”自然不愁嫁;那些毫无营养成分的畅销书也不愁嫁;像我们这些寂寂无名的作者,多少年多少个日日夜夜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东西,即便倒贴一些“嫁妆”,想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也非易事。
哎!一声叹息之后,我们仍然不舍昼夜地继续着自己的写作。有时候,心里也想:这到底算哪门子的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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